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妇发﹝2016﹞23号)的要求,海淀区妇联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标准,经认真审核,现就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8月11日-17日)以真实姓名向海淀区妇联组宣部反映。联系电话:010-82510905,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301室。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妇女联合会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车苇歆 海淀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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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