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儿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做好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参与工作,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为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北京市“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和《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海淀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海淀区政府于2001年6月颁布实施了《海淀区“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五”儿童规划),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儿童与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
“十五”时期,区政府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从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入手,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推进了“十五”儿童规划的落实。伴随着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所提供的发展资源,儿童事业发展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十五”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使全区儿童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5年底,全面实现“十五”儿童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在儿童与教育领域,通过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了60%,主要教育发展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再次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区”和“北京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在儿童与健康领域,通过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常住人口和贫困、流动人口“母婴安全”工程,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3.46‰和3.88‰,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在儿童与法律领域,通过“海淀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积极工作,较全面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儿童与环境领域,区政府全方位建设的良好的自然和社会发展环境,使全区儿童全面受益。
虽然海淀区在实施“十五”儿童规划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儿童发展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强烈需求,依然是教育发展面临的基本矛盾;强制婚检取消出现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严重下滑,给婚前保健工作带来巨大冲击;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现上升态势;儿童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妇幼保健网络愈加薄弱;文化市场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亟待消除;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和城市融入等权益问题依然突出,儿童工作依然面临着繁重的任务。
未来五年,是推进历史性新跨越、建设现代化新海淀的关键时期,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为此,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和《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及海淀区儿童发展的希望与要求,制定《海淀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总 目 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在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发展能力、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和谐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成富裕型、知识型、生态型和服务型海淀,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大力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所有孩子享受优质教育;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全面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使儿童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努力使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保障儿童生存、健康、发展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出生缺陷监测率达98%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
——高危儿智力监测覆盖率达75%以上。
——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2.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3.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
——0—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
4.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创设安全环境,普及安全知识,预防儿童伤害发生。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控制儿童肥胖等疾病的增长。
——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
(二)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保护儿童健康的业务技术标准,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2.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完善妇幼保健队伍结构,创新专业队伍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水平。
3.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母子健康档案系统、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初步实现妇幼卫生信息交流与信息共享。
4.加强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加强儿童健康教育,建立儿童常见病和慢性病的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营养转型期疾病的预防与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体系,加大残疾儿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早期康复的力度。
5.加大对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工作的覆盖面,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6.建立区域预防儿童伤害多部门合作机制和伤害监测、研究及干预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儿童食品、玩具及用品的监管力度。
7、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控制吸烟,禁止吸毒。
二、儿童与教育
努力使所有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建成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区,不断提升海淀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率先在全市和全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
——全面普及0-6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基本满足0-3岁婴幼儿入园需求。
——婴幼儿监护人、看护人接受科学早期教育指导率达98%以上。
——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多样化、合理布局的学前教育网。
——建成12所市级示范园和40所区级示范园,全区一级以上幼儿园比例达到65%以上。
2.高质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全区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北京市新颁标准。
——1/3的小学成为素质教育优质校,高标准完成初中建设工程,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3.高水平普及普通高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完成率分别保持在98%和95%以上。
——高标准推进市级普通高中示范校建设工程,建成20所左右区级高中示范校,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达到80%以上。
4.大力发展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
——建成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所示范性职业高中和1所示范性农村职业教育中心,建成3个市级和4个区级重点实验实训基地。
5.实施全纳、便利的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得到充分保证,接受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努力把工读学校建设成为矫治和挽救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研究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
6.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水平和能力。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二)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强化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2.加强政府协调力度,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全面实施幼儿素质教育,提高儿童受教育率。促进幼儿园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发展市、区级社区早期教育示范基地,让每所幼儿园都成为社区儿童娱乐中心、社区学前教育服务中心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适度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大力加强优质幼儿园的建设。
3.实施小学规范化工程和初中建设工程。以科学发展、内涵建设、特色示范和资源共享为方向,深入开展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创建与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整体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推进初中建设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干部教师培训,深化学校管理、教学和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发展性督导,使全区初中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4.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健全公共财政支出向义务教育倾斜的机制,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从2006年新学年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书本费,对家庭困难的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坚持政府统筹、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通过整合现有教育资源,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5.整体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合理调整高中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加快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坚持重内涵、重过程、重示范的原则,继续推进市级示范高中建设,深入开展区级高中示范校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示范高中校的管理,充分发挥示范高中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健全示范校向全区学校开放制度,以及与相对薄弱学校对口支援制度,整体提升全区高中的教育质量。
6.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完成培智中心学校异地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聋人和盲人学校的办学水平。充分发挥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系统,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增设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及康复服务。支持慈善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康复和教育机构。
7.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了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通过布局调整,资源整合,使多数学校达到北京市规定的适宜规模。结合北部新区规划建设,在中心镇和居住集中地区建设一批办学条件达标小学,在每个中心镇建设1所规模较大的中学。
8.加强北部新区教育工作。在现有投资规模的基础上,保证每年教育经费增长部分不低于20%用于支持北部新区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示范校、优质校与北部新区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制度,完善城区教师到北部新区支教制度,完善北部新区学校校本教研和联片教研制度。加强对北部新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制定相关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北部新区任教。
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整体构建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放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八荣八耻”成为青少年的自觉意识和行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层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
10.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方案,深入开展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建设与新课程相配套的教育资源库,加强对课程改革推进过程的监控与评估,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课程教材体系和校本教研制度。着力培育具有海淀特色的教育文化,增强校园文化底蕴和辐射作用,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11.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海淀区职成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发挥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优势,提高研究和决策水平。稳步推进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应市场、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和机制。
12.壮大优秀人才队伍。加强优秀青年教师学历培训,到2010年,1/3以上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校级骨干教师的比例达到30%以上,区级骨干教师的比例达到15%,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比例达到10%,市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占全区教师的比例达到3%,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师占全区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1.5%,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
13.完成教育网络系统建设。全区中小学全部建成规范的校园网,并全部接入海淀教育信息网,联网计算机进入每一间教室。建成20个海淀区远程教育站点,全区85%的教师能够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参与进修培训。
14.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建设并不断完善中小学管理信息平台、远程教育平台、数字图书馆平台,丰富教学资源库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各种教育资源,深化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改革。
15.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办好各类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三、儿童与法律
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一)主要目标
1.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控制并减少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依法保护儿童的人身权益。
——依法保护儿童的民事权益以及各项诉讼权利。
——杜绝使用童工。
——制止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及虐待行为。
——建立和完善对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登记管理制度。
——为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完善监护法律制度,确保儿童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强儿童法制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综合治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儿童生命安全,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
3.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判组织的指导和调研,依法审理涉及儿童民事权益的各类案件,做到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4.将16周岁以下流动人口纳入社区(村)登记。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问题,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5.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力度,做好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积极为经济困难和特殊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6.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有效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四、儿童与环境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儿童生存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改善农村地区卫生条件,创造适合儿童成长的良好自然环境。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在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家庭中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建立完善区、街道(乡镇)两级儿童活动阵地。充分利用各类儿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普及科普知识,减少不良文化对儿童的影响。
——提高儿童发展问题的科学研究水平,扩大研究成果覆盖面。
——保障儿童在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参与权利,保证儿童享有符合其年龄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
3.帮助困境儿童
——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儿童福利社会化水平。
——改善孤儿和弃婴的供养、教育条件,提高孤残儿童康复率。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教育工作。
(二)策略措施
1.以国家生态区为目标,建设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增加绿地面积,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
2.加强儿童校外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类儿童活动场所,不断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儿童活动场所的社会效益。
3.加强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参与领域的科学研究力度,提高科研成果服务儿童的能力。
4.加强对广告、文学作品、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5.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开展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与教育,进一步提高救助能力。
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一)把儿童发展的目标纳入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主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制定体现本地区特色的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三)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及目标,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纳入本系统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四)各级政府要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物质和经费保证。在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要针对难点、重点指标进行专项拨款。
(五)各级政府要接受人大和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海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二)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三、本规划由海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一、目标
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评估本规划的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监测评估应全面体现本规划主要目标的实施状况。
(二)科学规范性原则
监测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客观,手段与方法先进、科学。
(三)可操作性原则
监测评估方案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海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
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二)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根据北京市统一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儿童监测统计定报制度,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
——指导各部门的监测统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数据库。
——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儿童规划统计监测组提交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检查以及专项督查,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系统、本地区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二)定期数据分析制度
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
(三)不定期数据分析制度
对于热点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各成员单位随时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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